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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600681) - 百川能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 信息: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 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