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688567)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 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研究院院长等《公司章程》定义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