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688567)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孚 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担任召 集人,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