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688567)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第 1 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