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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01211) - 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30 11:44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會實施細則 第一條 目標 第二條 薪酬委員會委員 1 (一)為保證公司規範經營,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完善公司治理結 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薪酬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 (三)薪酬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和審查董事、總裁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 政策與方案。 (一)薪酬委員會由至少三名公司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當過半數並擔任召 集人。 (二)薪酬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會任命和解聘。 (三)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後,連選可以連任。 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職務,為使薪酬委員會的人員 組成符合本實施細則的要求,董事會應根據本實施細則及時補足委員人 數。在董事會根據本實施細則及時補足委員人數之前,原委員仍按該實施 細則履行相關職權。 (四)薪酬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獨立董事擔任。主席人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 會審議通過產生。 第三條 薪酬委員會的運作 2 (一)薪酬委員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經過半數的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