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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HAERSHAERS(SZ:002615)2025-10-30 12:0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时,适用本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 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