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002822) - ST中装: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五条 公司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和规模。公司及子公司仅允许 从事以利率和汇率为基础资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六条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须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 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 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