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001227) -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修改依据 | | --- | --- | --- | --- | | |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 |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 | 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商 | | 第一百零九条删除"董事会 | | 1 | | 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 | | | | 业银行法》《证券法》、本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 | 对股东大会负责"的表述, | | |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 | 并调整有关文字表述。 | | | 第三条 本行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 第三条 本行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至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 | | | | 本行董事会由九至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 | 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 | 根据《上市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