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6033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 1/2 以上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三条 董事、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董事和董事会正常 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