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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 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视同上市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 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当遵循审慎开展、依法合规、科学决策、 防范风险原则。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及公司现金流和货币 资金持有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