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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002594) - 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标 (一)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薪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三) 薪酬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 (一) 薪酬委员会由至少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二)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 (三) 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薪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 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实 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权。 (四) 薪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审议通过产生。 (四) 薪酬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 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