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