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BFXHBFX(SZ:000926)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福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制度履 行选聘程序。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 良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