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0027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不少 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