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高环能(0008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SHREGSHREG(SZ:000803)2025-10-30 12:0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委员会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和制定,审查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