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高 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 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 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规、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 资与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