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 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当将 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 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 行买卖的董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