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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0008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SHREGSHREG(SZ:000803)2025-10-30 12:0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人 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除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