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00289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