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科技(6883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 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公司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 会印章。公司设立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