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0898)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与《深交所上市规则》合称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 港法例第 571 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 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秘书、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 1 -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 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