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600354) -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 — 1 — 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