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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3:56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工作細則 (2025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會2025年第11次會議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為加強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風險控制和內部監 督,規範董事會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 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工作指引》《中國東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設立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是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負責檢查及監督公司 的外部審計、內部審計、財務報告、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法律合規制度建設,以及行使 《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等。 第二章 組成及工作機構 第三條 構成公司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構成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由三至五名董事構成; (二)委員不得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 (三)獨立董事應當過半數; (四)所有委員應滿足《香港上市規則》關於審核委員會委員任職資格的有關條件。 第四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