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岳先进(026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東天岳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山東天岳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的決 策行為和運作程序,保證公司決策行為的民主化、科學化,建立適應現代市場 經濟規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機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 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 管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有關監管規則(以下統稱「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規則」) 等法律、法規,以及《山東天岳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則。 本規則所涉及到的術語和未載明的事項均以《公司章程》為準,不以公司的其 他規章作為解釋和引用的條款。 第二條 公司依法設立董事會,董事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公司股票上市地 證券監管規則、《公司章程》及本規則的相關規定行使職權,對股東會負責。 第二章 董事會的組成和職權 第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董事會設 董事長1人,不設副董事長。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