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03395) -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作為离职付款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承擔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所引致之任何損失之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要約或邀請認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 JX Energy Ltd. (吉星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 根據阿爾伯塔法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3395) 根據一般授權發行新股 作為離職付款 本公告乃由吉星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董事(「董事」)依據香港聯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IVA部分所規定的內幕消息條文(如上市規則所定義)所作出。 離職補償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香港時間)(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Tara Suzanne Leray女士(「Leray女士」)達成協議,作為Leray女士辭任本公司首席財務官及聯席公司秘書 (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之離職補償方案(「離職補償方案」)之一部分,本公司作 為發行人將配發及發行,而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