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略科技(02718) -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以存續方式於開曼群島註冊並以不同投票權控制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718) MININGLAMP TECHNOLOGY 明略科技 2 2.4. 決定匯報。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其認為應與董事會討論的決議、建議、關 注事項或其他事宜,惟在法律或監管規定限制披露的範圍內除外。 2.5. 會議記錄。關於委員會的會議記錄及書面決議:(a)會議記錄須記錄與會者的 個人出席情況;(b)草稿須發送給委員會全體成員徵求意見;(c)最終版本須發 送給委員會全體成員存檔,並由指定的會議秘書(通常為公司秘書)保管;及 (d)委員會的最終會議記錄及書面決議須供董事在合理事先通知下於工作時間 內查閱。 2.6. 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主席(或主席無法出席時,委員會的另一名成員)應盡力 出席本公司的股東週年大會,並代表委員會回答股東提出的問題。 3.1. 委員會的職責範圍須涵蓋本公司採納的《企業管治守則》第二部份E條所載的 範疇,包括以下方面: (a) 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的政策、結構及程序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考 慮因素,例如角色與職責、投入於本公司的時間、過往表現、與未來績 效目標的關聯、企業目標、市場及經營狀況,以及內部及同業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