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生物(603658) - 安图生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 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