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30064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应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作 效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德艺文化创意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 意见。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开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