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30064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中国·福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上报 信息,并确保上报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