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601995) - 中金公司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四条 主任委员及其他委员人选由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有关法规 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 人数未满足本工作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时,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予以补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 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以下合称有关法规),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