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0024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行使相应的职权,履行 相应的职责,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配备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 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的专职助理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规 范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