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0024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 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 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