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00246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WUSWUS(SZ:002463)2025-10-31 11:0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丰富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经验,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 1 第一条 为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