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002463) - 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关连)交易,应当保证关联(关连)交易的合法合 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关连)交易调节 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连)关系或者采取其他 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关连)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将关联 (关连)交易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如需要),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符合豁免条件的关 联(关连)交易除外。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关连)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关 连)人之间的关联(关连)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关连)人之间所发生的交 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