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002463)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 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委托理财产品的,参 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 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 托理财以及本所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