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00182) - 须予披露交易该等工程、採购及建设协议
CONCORD NECONCORD NE(HK:00182)2025-10-31 14:2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協 合 新 能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碼:182) 須予披露交易 該等工程、採購及建設協議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交易時段後,各該等業主方(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 司)與承包商分別訂立工程、採購及建設協議,據此,各業主方將委聘承包商按每一合同價 格約4,214.11百萬韓圜(約22.76百萬港元)承接該等工程,即所有該等工程、採購及建設協 議的合同價格共約為29,498.80百萬韓圜(約159.29百萬港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所有該等工程、採購及建設協議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合共超過5%但低於25% ,根據上 市規則第14章該等工程、採購及建設協議共同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故須遵守上市 規則第14章項下之通知及公告規定。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