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002132)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了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 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 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项等。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 14:30 开始,现场会议地 点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15 至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