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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09927)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SERESSERES(HK:09927)2025-11-03 23:12

賽力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會指定一名獨立董事委員擔 任。提名委員會召集人負責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員會會議,當委員會召集人不能或 無法履行職責時,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員代行其職權;委員會召集人既不履行職 責,也不指定其他委員代行其職責時,任何一名委員均可將有關情況向公司董事 會報告,由公司董事會指定一名委員履行提名委員會召集人職責。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任期與同屆董事會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員任期屆 滿,可連選連任。提名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前,除非出現《公司法》、《公司章 程》、《香港上市規則》或本議事規則規定的不得任職之情形,不得被無故解除職 務。期間如有提名委員會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提名委員會委員 資格。若公司於任何時候未能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的任何有關提名委員會的規 定,須即時刊發公告載明有關詳情及理由,並由董事會根據本議事規則合理地盡 力適時(無論如何於其未能符合有關規定起計三個月內)補足。 第六條 《公司法》、《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規則》關於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 於提名委員會委員。 1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七條 提名委員會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