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301255) -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 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 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 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 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公司依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审计人员, 对公司财务收支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