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3012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 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规定的 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