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3012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提供指导参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设立与构成】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专业人士应 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任职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