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年11月修订)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现根据我国 《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担保,如确实因公司发展需要,并且所提供 担保可以对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带来利益的,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本《制 度》的规定提供对外担保。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但不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 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所负的债务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当其不履行相关债务时,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抵押、质押和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等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