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600775) - 南京熊猫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南京熊猫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秘书长一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一年,期满后董事会未作调整 的,视为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本届董事会的任期。董事会有权在任何时候对委 员进行调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由公司总经理 任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组长,设副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