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30089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1月)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