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300897)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1月)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公布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 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