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30089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分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 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 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的公司或其他主体。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 权份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 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