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