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的股 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