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SLCTSLCT(SH:600691)2025-11-07 09:01

第一章 总则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和有 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 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协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 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