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 及披露工作中的审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积极介入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整体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计划财务部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 所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与 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并制定方案后,报审计委员会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现场审阅 ...